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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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应急广播在汛期防汛救灾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2025年6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印发了《应急广播服务防汛救灾工作指南1.0》。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全面对标《应急广播服务防汛救灾工作指南1.0》要求,紧紧围绕防汛工作需要,落实落细应急广播服务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一、落实工作职责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召开应急广播服务防汛救灾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广电总局应急广播服务防汛救灾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指南1.0》,提出《应急广播工作调度清单》,要求市、县各单位严格按照清单抓好应急广播对接、播发、管理等工作。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协调11个州市委编办发文明确应急广播管理机构,并联合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气象局召开全省应急广播服务防汛救灾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三方各自职责。
二、做好应急信息分类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联合省应急厅、气象局印发《云南省应急广播服务防汛救灾信息播发工作机制》,落实《指南1.0》要求,指导省、市、县应急广播平台按照预警、救援和恢复三类应急信息分类要求,规范信息播发,结合云南实际,重点关注暴雨及极端降水天气、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等3类的红色、橙色预警信息,并对乡镇、村落实信息分类情况开展跟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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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实现平级对接
云南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通过前置系统与本级应急、气象部门的平级对接,各级应急、气象部门通过本级应急广播平台实现点对点、点对面发布应急信息。另外,云南省应急广播平台与云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协议对接,接入预警类信息,与下级平台播发数据进行比对,监测信息播发情况。
四、及时播发应急信息
专项行动期间,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每天通过云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查询预警信息发布列表,转发市、县各单位,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播发工作,并每天反馈播发情况。6月1日至6月30日,云南省通过应急广播共播发应急信息830条,包括预警类812条、救援类5条、恢复类13条,在防汛救灾精细化预报、响应联动中积极发挥作用。贡山、临翔、耿马、绿春、开远、沧源、澄江等县(区)形成典型案例,通过全国广电新媒体联盟、央视新闻、央视网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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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安全管理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印发《云南省应急广播安全播出实施办法(试行)》,将应急广播纳入安全播出管理,依托应急广播指挥调度中心,集中监测、一体调度。6月以来,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成立5个检查组,向市、县进行工作提示、点对点调度52次,集中调度8次。云南省应急广播平台加强监管和指挥调度,督促市、县各单位落实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要求,每日比对下级平台播发数据。云南省应急广播平台建成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并严控系统接入和访问,加强对主机账号、口令、应用、服务、端口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六、规范运行管理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成立工作专班,对照《指南1.0》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每日查看全省终端在线率,对低于90%的县(区)督促整改,调度控制全省13.6万个终端平均在线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云南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建立横向平级对接清单库,县级建立乡镇、村运维管理人员清单。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完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制度,做好日常运维管理,完善监测手段,开展培训演练、巡检维护,确保146个省、市、县平台,1.6万个乡镇、行政村前端全部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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