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师对当事人怀有真诚好奇的心,接受当事人的各种自觉,并展现出一种愿意倾听的姿态。咨询者的好奇心是以知觉为焦点,并朝着构建解决之道的方向前进。以当事人的目标为本,尽可能引导他们自己来讲述自身的故事。积极营造一个相互尊重,肯定及开放式对话的氛围,让当事人体验到可以自由的创造探索以及共同创作自己的生命与生活故事。咨询师有义务站在当事人这一边,并且随时与他合作,采取不预设的未知立场,在当事人参照架构中工作。
咨询师是与当事人这个人一起工作,而非对他的问题进行处理。无论当事人带来的问题是什么,与当事人工作的态度和模式都是相同的。不要把咨询师的目标强加于当事人的身上,而是用当事人本身拥有的资源来解决问题。没有所谓抗拒的当事人,当事人都是愿意与咨询师合作的,只有咨询师自身才会有与当事人合作困难的可能。
咨询师持有积极、尊重、希望感的态度,不评判当事人,也不假设当事人行为背后的意义与动机,反而是仔细倾听当事人,尊重和所有当事人的沟通,在此态度的背后,其实这是一种未知的姿态,让咨询关系更具发展性。咨询师不是站在既定位置引导当事人往特定方向前进,而是想站在当事人身后一步左右的位置在进行着指导。尊重当事人的立足点与观察结构,用合适的问句刺激当事人,用新奇的眼光来看相同的旧世界,或扩大现有的视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