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发挥好公务员年度考核“指挥棒”作用,县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考实、考细、考准、考全,不断推进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
发挥精准考核作用,坚持程序规范,确保过程“考的准”。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考核工作全面细致安排部署,明确考核范围、对象、原则及依据,严格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汇总结果、确定等次、公示、结果反馈、审核备案等程序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每名公务员,组织部适时派出监督组,对各单位年度考核进行全程监督,坚决杜绝“走形式、轮流优秀”等现象,确保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
发挥日常考核作用,坚持客观全面,确保素质“评得实”。将“日常账”计入“年终账”,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并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应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至少两次“好”等次以上的人员中产生,建立平时考核联系点制度,探索创新平时考核记实模式,下发《平时考核记实手册》,以“周纪实、月小结、季考评”的动态纪实模式,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中心工作、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防范重大风险时的表现等情况,抓住“关键时”“关键事”深入了解考核。
发挥实绩考核作用,坚持鲜明导向,确保结果“用的好”。与进一步贯通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相结合,运用“只测评一次”贯通考核方式,坚持干部考核和公务员考核“同频共振”,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管理培养使用全过程,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在公务员职级晋升、评先树优时优先考虑,通过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年度考核的评价功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