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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15 20:55:40   浏览次数:4  发布人:218f****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保局、疾控局、总工会,中国疾控中心,各中央企业: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3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要求,持续推进职业病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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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保局、疾控局、总工会,中国疾控中心,各中央企业:

    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3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要求,持续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就做好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

    二、活动内容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将联合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南京市举办第23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地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营造氛围,凝聚力量。

    (一)围绕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开展宣传活动。要通过法律法规解读、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现场解答等方式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有效引导劳动者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职业健康法治水平。

    (二)围绕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传播媒体与新兴技术,通过视频展播、图文展览、主题活动、专题宣讲、互动体验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科普宣传。结合“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组织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为劳动者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和干预服务,促进劳动者保持健康心理状态。

    (三)围绕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及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收官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协同作用,利用各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充分展示“十四五”期间及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为今年各项重点任务目标的完成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围绕举办全国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目的意义,动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劳动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大练兵,掀起学知识、练技能、强本领的热潮,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的作用。

    (五)围绕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深入推进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加大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力度,做好职业人群慢性病防治、健康体重管理、心理健康促进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指导劳动者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有关中央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二)积极发动,提高宣传效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发动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城市户外广告、城市广场、车站、机场、地铁、公交车、厂区广播电视及工地标语等媒介平台作用,通过张贴、播放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和海报(见附件1、2)等方式,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活动内容。

    (三)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期间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的总结,及时报送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等资料。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地卫生健康委、中央企业总部负责汇总本辖区、本单位活动情况,并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及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 娜扎开提

    电  话:010-62030957

    邮  箱:zyjks2014@126.com

    附件:

    1.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3.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扫描二维码可下载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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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编辑:李诗尧

    校对:马杨

    审核:秦明睿 叶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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