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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于我,是人生长卷中一段不可磨灭的印记,更是法治道路上一位亦师亦友的同行者。回望来路,一切似乎都始于那个略显简陋的起点——那座紧邻传达室、位于东交民巷边的平房,那里,是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以下简称业大)的雏形,也是学院的前身。
记得1985年初春,乍暖还寒之际,我正埋头于刑事审判工作。那时,一个重要的决定摆在我面前:是否参与筹办业大。起初,我有些犹豫,毕竟已扎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三年。但组织上指出,创办业大是法院系统提升队伍素质、适应时代发展的关键举措。最终,服从大局的信念让我踏上了这条充满挑战与希望的新路。
“抗大”式办学,以苦为乐。1985年5月,我到业大筹备组报到。彼时的筹备组“七八个人,五六杆枪”,办公室设在临时腾出的最高法机关大门传达室西侧两间平房,南墙外即是车水马龙的东交民巷。筹备阶段,行政杂务比教学事务多出几倍,没日没夜地加班加点,为的是确保秋季开学。工作任务重,条件也艰苦,但革命理想大于天,“天当房地当床”的艰苦创业都融化在满怀希望的革命乐观主义情怀当中。
业大开启法院队伍建设快车道。1985年9月13日,最高法举行开学典礼。那一刻,第一批通过严格考试录取的3万多名学员满怀喜悦,迈入人民法院自己创办的大学。1984年底,全国法院系统干警高中以下文化水平人员占比高达九成以上,人才短板制约着司法审判工作的发展。业大的创办,正是为了破解这一困局。正如时任最高法院长郑天翔同志所强调的,“办好业大,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业大承载着法院队伍建设的殷切期望,一场大规模的学历教育攻坚战就此展开。
理论联系实际,质量第一。作为1985年最高法首批聘任的业大专职教师,我深知肩上的责任,牢记着老领导的嘱托,与同事们一道,潜心教学,大胆探索,逐步构建起一套适合人民法院特点、兼顾理论与实际的教学体系,包括音像教学、面授辅导、刊授教学、案例教学、大纲指引、教材编写、教学研讨、交叉巡考、统一阅卷等多种形式。在这个过程中,教学相长,我也在不断提升自我,公开发表了一些论文、著作,点滴记录着那段耕耘的岁月。
从严管理,业大立校之本。在办学过程中,无论是学员还是教职工,都始终强调纪律与规范。业大曾对个别违反校纪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也以此为契机,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办学质量。正是这种从严要求,保证了业大教学成果的含金量,使其顺利通过了国家教委“背靠背”的考核验收。这种严谨的治学态度,也深深烙印在每一个业大人的心中。
改革创新,业大发展之路。在担任业大校务处处长期间,我参与并推动了教材发行、学费收缴等改革,努力缓解办学经费压力;还主导了全国业大教育管理和统计工作的一体化,研发了管理软件,让业大的管理工作走在当时成人教育的前列。这些点滴创新,汇聚成业大发展的洪流,让我们真切体会到老一辈革命家那种敢闯敢试的精神力量。
蜡烛精神,业大灵魂之光。1997年11月10日,学院正式成立,业大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我转岗至学院学员处工作,担任学员处处长,组织上信任地将1997年至2001年业大扫尾工作交由学员处负责。四年间,我们起草文件、召开会议,针对末期可能出现的管理松散,还起草了关于加强学籍管理的文件。2001年8月,我带队完成业大最后一届学员的毕业验证工作。
2001年12月28日,全国法院教育培训改革与发展战略研讨会的召开,标志着业大圆满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十六年间,业大累计培养了近9万名大专学历生和8万多名法律专业证书生,为人民法院输送了大批急需的法律人才,为司法审判事业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作者:彭永和(作者原系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校务处处长、国家法官学院党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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