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激发农民内生发展动力,让其具备持续增收能力,是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最有效方式。
近年来,随着集体经济发展实践以及村庄经营相关理念的扩展,有关农民主体地位的讨论也越来越多,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让农民具备自我“造血”的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说:“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让农民成为奋斗的主体,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以及幸福的主体,才能激发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其具备持续“造血”的能力,摆脱“等靠要”思想,走出技术能力不足的困境,并充分吸纳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
要提升农民的自我“造血”能力,地方政府需要鼓励农民参与经济发展。从村庄规划、产业规划参与到集体资源与自有物权的处置,都需要激发农民参与积极性,并提升规划和处置过程的透明度,让农民参与其中。通过农民参与,来提高农民对乡村产业的认可与支持。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强化规划引领,依托本地特色资源做好“土特产”文章,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要健全并落实好联农带农机制,推动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吸纳就业、资产收益等方式使农民嵌入到产业链条,分享更多收益。
提升农民的文化水平与技术素养也是激活农民内生发展动力、使其具备经济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农民要全面提升自身文化水平,更好融入现代生活和生产之中。另一方面,要鼓励农民参与技术培训,根据当地的乡村振兴规划,提升自身技术能力,比如强化经济作物培植技能、提高加工制造技能、提高乡村旅游服务技能等;提升品牌营销能力,进一步了解市场信息,强化市场对接能力,优化农民的市场预判能力、生产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并提升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提升数字化能力,让农民通过数字化手段,助力生产、管理与销售。通过提高文化水平与提升技术能力,为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或业态创新提供基础,从而让其具备自我“造血”能力。在此基础上,通过系统的技能培训、劳务品牌的打造以及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提升,也有利于地方就业结构的升级,进一步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引导和鼓励农民盘活用好农村资产资源,从而使农村具备更大的经济发展空间。有效整合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前提。乡村要在深化改革中激发增收活力,通过盘活用好农村闲置房屋等“沉睡资产”,整合、聚合、盘活各方资源,通过确权、流转、产权交易、引资下乡等举措,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增加农民股息、分红、租金等收入。围绕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拓展农村多元价值,探索一二三产业联动、农文旅融合的新思路新模式。通过多种方式对村集体闲置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兜牢社会保障底线,减轻农民支出负担,让农民轻装上阵。减支也是增收。要推动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高兜底保障标准。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保持问题动态清零。深入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高额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大力倡导节支增收理念,控减建房、人情、医疗“三项支出”,让农民卸下攀比心理、放下人情包袱,帮助农民管好“钱袋子”,减少农民不必要的支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近年来,全国各地立足村情实际、资源禀赋,多措并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努力探索稳定增收、持续“造血”的强村新模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在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上,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治理也同时得到有目共睹的进步,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广大农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不断提升。 (本刊编辑部)
来 源:《中国乡村振兴》2023年第24期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