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读书学习反思深思,写作是指尖敲打键盘继续。
直接释义倒是比较简单,说的是古代的婚姻制度之一,少女出嫁一并把她的妹妹跟嫁同一人为妾。这在原来是比较正常的一种,符合常规也符合道德规范,只不过在现在不允许。我个人揣测,一般人普普通通老百姓的家庭想必一定是不允许的,不仅仅因为家庭经济条件。
我倒认为主要是指王侯将相,因为大局原因家族之间相互帮助,确保实力家族势力联姻组成团队,才会有如此安排。一是姊妹之间情感亲密,一般不会争风吃醋,所以家庭稳定。二是虽然是跛足一脚深一脚浅,那总比两脚都残疾好得多了,大家相互帮助照样多一份好日子。
然后再说大家一起来看世界,虽然一只眼瞎看不见,总还有另一只眼能看见。这样,既有利于大家一起坚守深闺中的贞节,把事情看的深做的好,还能够查缺补漏性格能力互补少犯错误甚至不犯。话说回来,两人智慧胜一人,总比两只眼睛都看不见好得多了,至少不会干受虐待。
只要不是女权翻了天,只要不是在家里只手遮天,就可以矢志不渝女子的贤德可以相夫教子,一定有助于家道兴旺。不怕视野受限,只要是守正道之“贞”也就行了,还好还算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