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后悔!
一开始,我以为我只是作为中间人
介绍朋友购买电子烟弹
不是贩毒
经过司法机关教育后才明白过来
我以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检察院对一起贩卖“上头电子烟”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在最后陈述环节声泪俱下的忏悔,引得旁听人员不禁动容。
案情回顾
一些不法分子为非法牟利,在电子烟中加入依托咪酯等物质,让人上瘾继而产生依赖。“加料”后的电子烟也常被称为“上头”电子烟,非法吸食就是吸毒,非法贩卖就是贩毒。
身为“00后”的小刘在朋友的怂恿下,第一次尝试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她坦言,抽几口这种烟便让人有头晕的感觉,多吸食几口还会让人断片,在深夜失眠时更是成了她的“助眠神器”。
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正式列管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小刘虽通过短视频平台知悉该规定,但见身边朋友仍在吸食、买卖,遂心存侥幸:“朋友都在抽,能有多大事?”
在某次购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时,小刘认识了贩卖烟弹的男子陈某,二人一来二去就成了朋友。一次,小刘在陈某处购得烟弹后,陈某承诺小刘每卖出10个烟弹就免费赠送2个,以此将小刘发展成帮助贩卖烟弹的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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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取免费吸食的烟弹,小刘在明知依托咪酯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的情况下,仍先后二次协助陈某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烟弹。在第二次协助交易时,警方当场将买卖双方抓获。经鉴定,现场查获的烟弹均含有依托咪酯成分。
寻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小刘二次协助陈某贩卖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贩卖毒品罪;同时,鉴于小刘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提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的量刑建议。该量刑建议被法院完全采纳。
相关法律法规
2023年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等品种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从2023年10月1日起,吸食以及非法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容留他人吸食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吸食依托咪酯就等于吸毒。
今年1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打击整治工作。
年少交友需谨慎
毒魔藏在笑谈中
防线不筑易失守
青春岂可染毒踪
请广大青少年擦亮双眼
莫因好奇误触毒渊
请各位家长担起责任
多些陪伴少些隐患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来源:江西禁毒】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