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政协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胡跃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胡跃利用担任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西双版纳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等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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