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IPTV业务技术要求》《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等三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
《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规定了有线电视业务的技术要求。提出有线电视运营机构在提供直播频道和时移电视、频道回看、视频点播等有线电视业务时,应确保界面简洁友好、操作方便快捷、节目优质传输;有线电视终端应提供“开机进入全屏直播”和“开机进入突出直播频道的交互主页”两种“开机模 式”选项,系统默认设置应为“开机进入全屏直播”。交互主页布局应符合标准7.1规定;选择进入交互主页开机模式的,开机后默认焦点应停留在直播窗口, 且如果用户在20s内无操作,应自动进入全屏直播。
《IPTV业务技术要求》规定了IPTV业务的技术要求。提出IPTV运营机构在提供直播频道和时移电视、频道回看、视频点播等IPTV业务时,应确保界面简洁友好、操作方便快捷、节目优质传输;IPTV终端开机过程中应显著呈现“中国IPTV-省份”呼号,并在呼号后显示集成播控分平台和传输运营机构标识图标,不应呈现其他形式的呼号;IPTV终端开机过程所需时间应不大于35s;IPTV终端宜具备待机快速唤醒功能。
《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规定了互联网电视业务的技术要求。提出集成平台在提供视频点播业务时,应确保界面简洁友好、操作方便快捷、节目优质传输;互联网电视终端开机或应用启动时应明确显示集成平台的品牌名称或图标或呼号;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宜小于3s,应不大于5s;交互主页应设置显著、便捷的免费业务专区入口,从交互主页默认焦点至免费业务专区入口的操作次数不宜超过3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
《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等三项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广电发〔2023〕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IPTV业务技术要求》《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等三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
上述三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公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3年11月21日
发布日期: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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