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发布通告,敦促连云港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限期回国。
通告指出,滞留人员应主动于2023年12月20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并在入境前向户籍地派出所报备。未在通告名单中的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连云港籍人员,勿心存侥幸心理,应尽早回国,争取宽大处理。
凡是在限定日期内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滞留境外的人员家属,应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联系滞留人员,敦促其尽快回国。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信息。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国新闻网』,来源:连云港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