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展会
“五洋债案”赔付环节起波澜:部分中介称后续无力负担,提替代方案
2022-01-28 19:57  浏览:611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展会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手机展会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五洋债案”再起波澜,中介机构在赔偿金额和承担比例等方面产生争议。

第一财经记者从案件相关方了解到,截至1月28日,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锦天城律所、大公国际4家已合计支付赔偿款约3.7亿元,达赔偿总标的52%,尚有逾3亿元待支付。

具体金额上,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锦天城律所、大公国际已分别支付2.75亿元、6000万元、3480万元、150万元。

记者了解到,部分中介机构表示,短时间内履行判决存在困难。有中介称,正在与相关方洽谈融资方案,拟融资用于履行赔偿。

而连带责任人内部责任份额如何确定,各方承担多少赔付金额,正成为中介机构间的矛盾焦点。

首期案款约2.5亿已发放

“五洋债案”作为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也是全国首例证券纠纷领域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审理的案件,其进展备受市场关注。

2020年12月,杭州中院对“五洋债案”作出一审判决,此后,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所等其余5名被告均选择了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五洋建设董事长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487名自然人投资者合计7.4亿元债务本息的连带赔偿责任,锦天城律所和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5%和10%范围内承担上述债务的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1月21日,杭州中院发布公告称,当日发放“五洋债”案件首期案款2.565亿元。其中,德邦证券履行2亿元,大信会计履行4500万元,大公国际履行150万元,锦天城律所履行1000万元。

杭州中院称,此次为“五洋债”案件第一次案款发放,杭州中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及时发放案款。

中介称后续赔偿无力负担,提替代方案

而后续逾3亿元的赔偿,让部分中介机构“犯难”了。

记者了解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期向杭州中院提交关于对“五洋债”执行履行方案的说明,其中提到,1月6日,大信已向法院缴款4500万元。但“五洋债案”二审判决后,该所的客户续聘和新承接受到影响。

大信称,以其现有合伙财产权益情况,无力承担巨额赔偿责任,部分团队已离职,现有客户与其解约。基于上述因素,该所的经营业务收入,只够发放员工工资等事务所基本日常经营开支。

大信同时提到,正在与机构洽谈融资方案,拟融资用于履行赔偿。

表示赔付存在困难的还有大公国际。记者获取的一份文件显示,大公国际在“关于五洋执行案后续履行方案的汇报”中表示,其已于1月12日向杭州中院支付150万赔偿款,但大公国际在短时间内履行五洋判决存在诸多现实困难,既有来自评级行业整体情况方面的困难,也有基于行业监管趋严,业务拓展及经营方面的困难。

大公国际称,截至2022年1月18日,其账面资金仅400余万元,同时还需发放员工1月份工资。同时,公司现金流紧张加剧,进一步降低了大公国际履行五洋判决的能力。

基于上述种种,大公国际提出剩余赔偿款分3~5年支付的方案。

德邦证券称,2022年1月27日之前,自愿再行支付7500万元,补足因大信所承诺支付而未支付的款项;2022年3月31日之前,对于剩余全部执行标的,在对其他被执行人穷尽执行措施仍未偿付的金额,公司自愿全额清偿;在执行方案履行期间,自愿提供公司名下持有的债券等进行全额担保。

发布人:65cf****    IP:101.229.1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