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早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发布澄清公告,公司注意到1月19日部分媒体关于中石油燃料油公司的报道。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审计署在例行审计中发现该公司在原油交易中存在违规行为。
中国石油表示,公司始终积极配合调查,认真核查公司内控体系,完善公司原油贸易相关制度,完成有关问题整改。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未受影响。
昨日,据新华网,近期审计署审计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燃料油公司(以下简称燃料油公司)存在倒卖进口原油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务院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了核查调查。
经核查调查,2006年6月,燃料油公司将40万吨进口原油以“调和燃料油”名义销售给山东滨化集团,中石油由此出现倒卖进口原油行为。多年来,中石油累计倒卖进口原油1.795亿吨,共销售给115家地炼企业,在此期间中石油集团主要领导严重失职失责。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违反《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原油成品油管理相关规定,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扰乱了油品市场秩序,助长了违规地炼企业落后产能盲目发展,助长了一些地方违规审批地炼项目,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间接造成了国家财政税收的流失,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认真调查,中石油党组负有主体责任,燃料油公司负有直接责任,中石油有关职能部门负有监管责任。中石油集团有关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燃料油公司有关负责同志未正确履职尽责,负有相应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关部门对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违法违规获利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