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一批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
本次通报的10起案例为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例,涉及2020年至2021年外汇局处罚的2家企业和8名个人,案件最高罚款金额达579.7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本次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及时提示通过地下钱庄买卖外汇的非法性和严重后果,不断释放严监管严打击导向,持续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地下钱庄为犯罪资金提供非法跨境转移通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极大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
记者了解到,涉案主体多采用境内外资金对敲的方式,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转移,违规资金运作手法多样化、隐蔽化。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外汇局协同相关部门将涉案主体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称,外汇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平衡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从严从重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具体来看,一是不断完善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大要案突破,进一步提高对地下钱庄案件的打击效率;二是深挖上游犯罪线索。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地下钱庄案件深挖骗税、贪腐、走私等上游犯罪活动线索,不断巩固和拓展打击成效;三是坚持资金渠道监管。加大对银行、支付机构等检查力度,严肃处罚为非法跨境资金提供支付结算行为,坚决封堵非法资金跨境渠道。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外汇管理部门以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为目标,聚焦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始终保持对地下钱庄的高压打击态势。2015年以来,外汇局联合人民银行、公安部连续7年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全力打击地下钱庄及其交易对手,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压缩地下钱庄生存空间,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