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效”起笔答好人民满意答卷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朝晖
7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朝晖包案办理刘某某赔偿监督案时,接访申请人刘某某。
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检察工作有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有新期待,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落脚点。年中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对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该如何准确把握高质效的办案要求,立足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近日,记者专访了二级大检察官,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朝晖。
记者: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明确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如何引导检察人员准确把握这一理念,使之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窦朝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工作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是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落实“高质效办案”,必须以正确检察政绩观为引领,推动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以此守住为民造福这个最大政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对检察机关而言,讲党性说到底就是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我们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构建学习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活动,持续强化理论武装,锤炼坚强党性,夯实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积极创建“五型”模范机关,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把党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更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离不开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我们聚焦科学适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吸收意见建议,最终将原有的121项考核指标优化调整至54项。同时建立完善定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引导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案件,引导各级检察院高度重视办案质量,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工作质效整体提升。通过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开创了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监督案件数据同比向好或持平,10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的良好工作局面。
记者:高质效办案的最终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高质效办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自治区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工作?
窦朝晖: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是检察工作必须保有、做优做实的“底色”。最高检党组鲜明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等等,都是人民性的体现。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自治区检察机关结合主题教育,研究制定“检察为民办实事”29项具体内容,聚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护航民生民利,扎实开展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守护群众“邮包里的安全”等9个专项监督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相关工作成效,同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对专项监督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和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提升群众信访回复、答复质量。深化推进“检察官+村官‘双助理’”“枫桥 12309”“五心控申”等检察品牌,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
用好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工作制度,同步加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简易公开听证同比上升17.3%,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同比上升24.4%,支持农民工讨回工资薪金同比上升3.5%。强化与乡村振兴、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着力打造“检察+”司法救助模式,助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答好人民群众满意答卷。
记者: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提升办案质效的切入点,自治区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在健全法律监督机制,促进高质效办案方面,还有哪些新的尝试?
窦朝晖: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察改革,健全完善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机制的有益探索。
近年来,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协力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建设,实现了各市、县(区)设立全覆盖,并通过加强派驻人员配置、完善协作机制等,有效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的实质化运行。今年8月,自治区检察院与公安厅联合印发工作方案,聚焦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对持续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作出新部署,明确各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打破数据壁垒,建立案件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将“数据活水”转化为监督效能。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的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今年以来,自治区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率、撤案率均同比增长,监督成效明显。
除此之外,我们围绕健全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方式现代化,从构建一体化办案模式、深化府检联动、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立等方面切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比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左右协同办案优势,主动探索适用案件线索一体管理、监督办案一体推进、人员力量一体调用等办案模式。会同自治区司法厅在全区范围内推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与自治区高级法院联动规范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创立“小白杨”未检工作品牌,联合教育、法院、妇儿工委等单位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机制,相关经验做法被评为宁夏政法机关创新亮点工作。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89个,投入应用129个,发现监督线索3800余件,办结和正在办理的监督案件783件,有效驱动数字赋能法律监督。
记者:高质效办案离不开高素质、高能力的检察人才队伍支撑。自治区检察机关如何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高质效办案”,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基石?
窦朝晖: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高质效办案”的重要途径,更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当前,检察队伍建设的主要矛盾已由学历层次偏低、职业保障不足等,转变为司法理念、素质能力等不适应、跟不上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聚焦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因应检察队伍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全面深化人才强检战略,一体强化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道德素养。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分层次、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举办读书班,创新开展实践教学等,不断增强检察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依托“3331工程”实施,选优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推动各级院内设机构配备80后、90后负责人36名,年轻干部成长梯次进一步优化。建立自治区检察院与市、县(区)检察院互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机制,深化下级检察院派员到上级检察院跟班学习机制,促使检察队伍更具活力。大力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加强业务素质培养,开展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同堂培训,推动形成共同司法理念。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持之以恒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全区上半年督促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同比上升93.5%,进一步推动检察人员守牢底线、公正司法。(检察日报 单曦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