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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就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底色——2022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综述
2023-01-20 09:08  浏览:1230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展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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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胡启航

2022年,全国法院执行干警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执行质效进一步提升,队伍能力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新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法院2022年执行案件“3+1”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执行案件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保持高位运行,受理案件数、执结案件数、执行到位金额实现“三增”,共受理案件937.65万件,同比增长5.97%;执结788.82万件,同比增长9.94%;执行到位金额1.86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数字赋能

提升执行质效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数字执行情况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该院有互联网特色的数字执行情况。

“将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嵌入调解书,如当事人未履行完毕,‘一键点击’即可完成调解协议执行立案;在执行通知书中嵌入二维码,仅需微信扫码、输入交款金额、核实交款金额三步,案款即到达法院对应账号……”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崔丽萍通报了8项数字执行创新举措,包括区块链智能合约一键执行立案、二维码交纳执行案款、一键智能发还案款、线上执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电子卷宗调阅“零等待”、全类型案件线上执行、“区块链+”公证机构现场调查、线上执行全程留痕。

截至发稿时,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审结案件近16万件,执行立案9785件,裁判自动履行率为92.88%;执结案件8320件,人均执结313件;案款发还平均时长仅2.81天,刷新北京法院案款平均发还时长最短纪录。

智能化建设是提高执行效率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执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更是推进执行工作高效规范运行的必由之路。2022年,为有效解决受疫情影响执行法官无法异地办案,以及异地资产处置工作本身存在的调查难、执行成本高、处置协同难等诸多问题,全国各地法院积极打造“数字执行”新模式,助推执行质效大提升,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在浙江,为破解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财产执行中受害人信息确认困难、资金清退程序繁杂等痼疾,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涉众案件管理平台,研发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系统、涉众型案件案款发还系统,实现跨地区协同、跨领域融合、跨部门联动。

截至2022年8月,涉众案件管理平台已为两起涉众型案件共25万余人完成线上信息查询、登记,群发提醒短信100万余条,为45起涉众型案件共28.9万余人发放资金34.4亿余元。

此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大力推行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丰富完善执前督促、查人找物、资产处置、失信惩戒、拒执打击等执行高频事项的多跨协同场景应用,全力打造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的浙江法院执行模式。

实践中,司法拍卖涉及部门多、环节多,程序复杂。司法拍卖房产评估价和成交价往往低于市场价,被执行人权益保障不足一直是司法拍卖领域的难题。为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2021年9月,浙江法院系统上线“不动产司法处置一件事”应用。截至2022年5月底,“不动产司法处置一件事”应用线上查询反馈率为86.9%,查(续)封成功率达93.7%,解封成功率达97.2%;经联审后拍卖处置成交6238宗,金额达172.5亿元,拍卖用时减少40%;当事人平均办证用时由原来的20天缩短至2天,最短用时1小时。

在江苏,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早在2021年2月便作出尝试,与京东集团签署“互联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年初,苏州中院进一步加深与阿里拍卖在长三角地区法院的法拍车辆一体化处置、异地执行事务办理等方面的合作。

通过互联网赋能,江苏法院打造了异地资产现状调查、查封扣押车辆处置、动产仓储管理等方面“互联网+异地执行”执行新模式,有效破解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异地资产处置难题……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145.49万件,同比增长23.38%,成交31.25万件,同比增长10.27%,成交额达3446.86亿元;开展信息化异地执行事项委托234.1万件,同比增长30.05%,事项受托办理平均用时4.27天,同比缩短0.3天,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执行不打烊、司法为民不停摆。

强化威慑力

打通“最后一公里”

司法实践中,执行难问题是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上的痛点。一些案件中,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使得胜诉当事人救济无门,司法公信力也频遭损害。加强执行工作是确保法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民事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

2022年12月14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之“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专场,介绍了承德中院正在开展的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工作阶段性成果。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2022年10月15日至2023年1月20日,承德两级法院(以下简称“承德法院”)组织开展“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的目标任务围绕涉养老诈骗执行案件、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涉民生案件、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等5类重点案件,发挥集中执行优势,进一步突出执行强制性,切实提高执行质效。

为扎实开展攻坚行动,承德中院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高起点起步,高标准推进。强化执行威慑,多措并举,彰显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利剑声威。对于依法应当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和拘传的被执行人,全部予以惩戒。截至目前,共促使90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截至目前,承德法院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37次,出动警力1100余人次,搜查97场次,拘传被执行人396人,拘留104人,列入失信名单623人,限制高消费893人,移送拒执罪3人,执结案件2056件,达成执行和解765件,执行到位金额8.7亿余元。

承德法院的“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是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2年全国法院“执行会战六十天”及“回头看”活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会同26家高院、80家中院共处理165件专案,98%以上案件涉财产判项全部执行完毕。

2022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执行信访工作推进会,总结了2022年以来执行信访化解工作成果,研究部署执行信访“百日攻坚”活动和近期相关重点工作。据统计,2022年,全国法院共化解执行信访2.82万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此外,为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2022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于6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草案》分为4编17章,共207条。内容包括总则、实现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实现非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保全执行等,覆盖了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实施、救济、监督等各个阶段,完整地构建了民事强制执行规范渊源体系。

为了强化执行威慑力,《草案》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让其切身体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例如,《草案》第一百八十八条确立了按日罚款制度,对被执行人拒不交付特定标的物的,法院可以对其按日予以罚款,但累计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第一百九十三条新设特殊拘留制度,即针对被执行人持续拒不履行不可替代行为的情形,可以再次予以拘留,但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随着民事强制执行工作不断探索完善,破解执行难即将拥有单独的法律,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终将抵达。

善意执行

让司法更有“温度”

2022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至上为着力点,扎实做好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以专项行动大力推动涉民生执行案件提速增效,彰显执行温度。

2022年年初,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开展“有话‘执’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该院32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集中对一批涉民生案件开展强制执行,多家媒体平台全程直播。

直播中,执行法官前往一位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搜查。当发现被执行人家中有老人和小孩同住时,为了不影响案外人,保障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先在屋外等候,待被执行人安顿好家人后,再进行沟通。

“这样做很文明”“不影响孩子和老人,为你们点赞”“法官执法水平高”,兴宁法院法官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做法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点赞。

据了解,当天行动共吸引236万名网友观看,执行法官共搜查房屋9处,扣押车辆2辆,扣押其他财产3批,现场履行23万余元,执结8件,促成和解3件,拘传到庭2人。

善意执行既有助于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也有助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10月14日,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涉外执行案件中,秉持善意执行理念,获得被执行人福建省某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炭业公司”)的赞誉。

某炭业公司与国外某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仲裁裁决,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该裁决,并指定邵武法院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到某炭业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行能力,能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因此,执行法官从善意执行的理念出发,没有贸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向某炭业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该企业进行了执行风险和信用风险提示,并阐明法律后果。某炭业公司负责人当即表示,将立即筹措资金履行。执行法官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后,暂缓采取强制措施,使得某炭业公司能够正常经营生产。

为感谢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审慎采取执行措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某炭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全额履行后,为法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本案的执行,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善意执行理念和致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缩影。人民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审慎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影响,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随着国家赔偿审判和执行工作实践的发展,涉执行司法赔偿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人民群众对于权利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高。为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司法保障,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共20个条文,包括涉执行司法赔偿立案审查的条件,赔偿程序与执行救济、监督程序的衔接,赔偿责任的认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等。《解释》坚持“当赔则赔、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理念,对于公正及时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充分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促进人民法院规范有序开展执行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灵活执行暖企安民、用联动调和解民心结、借司法救助纾民困解民忧……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2年第24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10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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