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86.2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2.6万件,谈话函询34.4万件次,立案63.1万件,处分62.7万人(其中党纪处分52.4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36人,厅局级干部3024人,县处级干部2.5万人,乡科级干部8.8万人,一般干部9.7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1.4万人。
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212.5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48.7万人次,占总人次的70%;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9.4万人次,占23.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7万人次,占3.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4万人次,占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