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展会
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
2021-04-02 16:26  浏览:616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展会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手机展会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为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和管理,促进公司稳健运营,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董监高规定》)。

金融控股公司依照金融机构管理,具有业务类型广、机构数量多、关联性高等特点,其董监高的金融专业知识、风险管控能力和合规经营理念,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及所控股机构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董监高规定》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监管理论与经验,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对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的任职条件、任职管理、备案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这有助于促进专业管理队伍的形成,完善公司治理,推动稳健运营,更好保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董监高规定》按照人员适当性原则,结合金融控股公司特点,明确董监高任职条件和备案程序,应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经验和知识,并加强任职管理,防控关键岗位人员风险,规范兼职、代为履职、公示人员信息等行为。同时,《董监高规定》明确人民银行负责对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进行备案和监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力度。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对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备案管理,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人:c30d****    IP:120.244.90.***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